福建省湄洲湾港口发展中心关于开展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及港口危险货物 储罐企业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湄洲湾港口发展中心
时间:2022-05-06 11:50
直属各单位:
为有效防范化解湄洲湾港危险货物重大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闽交安函〔2022〕6号)和《关于开展港口危险货物储罐企业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工作》(闽交安函〔2022〕10号)的通知,结合湄洲湾港危险货物作业实际,决定开展湄洲湾港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及港口危险货物储罐企业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紧盯突出问题和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用一年时间集中治理,推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实责任,坚持严格监管执法与强化信息技术支撑并重,完善港口危险货物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机制,做到重大风险隐患和问题排查见底、防范治理措施落实到位,真正从根本上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难点重点问题,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 重点治理的突出问题和重大安全风险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梳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任务落实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结合实际,对照以下突出问题和重大安全风险进行重点排查。
(一)安全发展理念不牢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不够深入扎实,对新情况、新问题掌握不准、研究不透。对本辖区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大风险和隐患不清楚不掌握,风险辨识与管控执行不严,安全违法行为查处不严,不能有效地从根源上整治隐患。
(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安全监管执法力量薄弱,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专业知识还比较薄弱,行政执法力度仍需加强。二是一些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风险辨识和管控制度执行不严,自查、自纠、自改不自觉、不主动,忽视自身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问题。检维修、特殊作业环节管理不严,对承租单位管理不到位。
(三)装卸储存环节存在安全风险。一是一些早期建设的企业,安全设计水平较低,许多安全设施跟目前的标准规范不相符。二是一些早期建设的压力容器管道等老旧装置,预防性维护和常态化监测监控跟不上,腐蚀泄漏风险大。三是储存作业风险辨识管控不严;危险货物作业还偶有谎报瞒报货物种类问题发生。
三、 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继续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为主要内容,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到安全工作中。
(二)压实各方责任
1.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完善安全监管检查制度、督查通报制度、绩效考核有关安全监管的内容,结合“智慧港口系统”工作分工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明确各处室各单位安全监管职责。
2.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等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
3.推进企业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和交通行业标准化评定标准的要求自主建设,推动企业标准化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和安全文化建设等工作有机融合,建立健全标准化、常态化滚动提升工作机制,引导企业自觉开展标准化建设,实现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并建章立制,形成自主管理、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实现控事故、保安全。
(三)强化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整治
1.按照交通运输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开展港口危险货物重大风险评估、制定防范措施、应急预案并演练。
2.督促危险货物港口企业按照法律法规标准,每年组织专业力量或全体员工全方位、全过程辨识存在风险,并持续更新完善;按照标准规范对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评估,加强动态分级管理,做到“一企一清单"。
3.严格落实受限空间、动火、临时用电等特殊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风险辨识、落实防范措施。
4.加强防雷防静电检测检查。严查企业假接地、跨接不规范、接地点漏检等行为,防止因防雷防静电接地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5.开展港口危险货物储罐安全风险专项评估。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的部署,今年6月份前依照《危险货物港口企业储罐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指南》,参照《落实大型油气储存基地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工作方案》,对所有港口企业储罐从选址布局、经营资质、安全管理、设备设施、港口作业等5方面进行全面的安全风险辨识,并按照《储罐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检查表》进行评分,实施分级分类管控。
(四)加大港口危险货物作业谎报瞒报查处力度
联合海事部门合力查处港口危险货物作业谎报瞒报现象,重点关注普通货物集装箱是否夹带危险货物问题,发现一起,处罚一起。
(五)加强港口危险货物从业人员能力素质培养
1.落实《福建省湄洲湾港口发展中心安全监管人员培训暂行办法》的各项规定,继续开展新入职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和在职安全监管人员的复训制度,推进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到大型港口危险货物企业进行岗位实训,提升监管人员素质。
2.企业确保一线员工安全培训教育经费投入及培训时间的保障。2022年底要按照《安全生产三年行动方案》要求,省属以上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通过定向委培、订单式培养以及自建或委托方式建设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实现重点岗位人员“变招工为招生”;港口危险货物企业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要达到 30以上。
(六)提升港口安全应急能力
1.推动莆田市政府发布港口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准备工作。
2.督促各港口危险货物企业做好应急物资摸排,按规定配备应急物资,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到开展港口危险货物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是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重要举措,提高防范化解危化品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各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督促企业一把手要亲自布置、推动隐患风险排查整治。
(二)强化宣传引导。要加强对所有港口危货企业宣传发动,督促企业传达部署到每个班组、每名员工,实现全人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要引导企业学典型、抓短板、促提升,及时总结经验,加强推广创新性制度措施。加强警示教育,对治理走形式、责任不落实、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等突出问题公开曝光。
(三)强化检查督导。各单位要结合中心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港口危险货物作业企业的检查督导,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要及时告知执法支队,重大事故隐患要报中心进行挂牌督办。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单位在治理阶段有好的经验做法或典型的隐患问题要及时报送中心安监处,各相关港务站分别于6月25日、9月25日报送当季开展情况,12月25日之前报送全年开展情况。
福建省湄洲湾港口发展中心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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