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湄洲湾港口发展中心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湄洲湾港口发展中心 时间:2023-06-03 11:03

  根据厅党组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6月30日至7月21日,厅第二巡察组对湄洲湾港中心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9月3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扛起巡察整改重大政治责任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自觉。中心党委深刻认识到,巡察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此次巡察是对中心的政治体检、思想把脉、行动会诊,抓好巡察整改是对中心两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政治能力、党性作风的直接检验。厅巡察反馈意见,指出4个方面12项共38个问题,提出了4条整改意见,中心党委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并及时向全中心通报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阶段,先后召开8次党委会、4次党委中心组学习会、4次巡视巡察整改专题会和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论述,认清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整改工作的主动性,在制度、机制、问责等方面下功夫、补短板、强弱项,确保反馈问题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以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坚决态度和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压紧压实责任,严格整改落实。我中心党委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落实定期研究、统筹协调、责任分解、对账销号、督办问责等工作机制。中心党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带头认领问题12个,并严格按照巡察整改“四个亲自”要求,对重点问题、重要措施落实情况亲自督促协调解决,多次现场办公推进整改;班子成员分工负责,推动问题整改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中心党委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细化分解具体整改措施154条,逐一明确整改目标要求、完成时限、责任领导。中心整改办制定《整改任务进度表》,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全过程动态掌握整改进展。中心纪委立足职能开展专项监督和评估,督促推动整改落实。

  (三)强化举一反三,深化整改成效。我中心党委召开巡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书记和领导班子亲自撰写专题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将责任认领写入个人检视剖析材料,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直属各党支部也都分别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剖析、主动认领,推动巡察整改走深走实。统筹推进“当下改”和“长久立”,集中整改期间建章立制13项,做到纠正一个错误、整改一类问题、健全一套制度。以巡察整改为契机,紧密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和省委“三提三效”行动,统筹推进湄洲湾港疫情防控和港口发展,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带动中心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有差距,推进政治建设还不够到位。

  (1)关于学懂弄通做实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切实增强“第一议题”意识,第一时间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二是在10月21日处科级干部读书班上组织重温厅直机关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有关工作的通知》;严格落实带头交流发言机制,2022年下半年中心组10次专题研讨中,班子成员均带头交流发言。三是在处科级干部读书班上重温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同时结合制定湄洲湾港“三三战略”9个“三年行动方案”予以贯彻落实,逐一印发实施。四是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认识,经排查汇总,未发现其他10个党支部同类问题。五是建立“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指引,12月3日印发实施《“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工作机制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备案审核机制。五是对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1人,批评教育1人,并要求相关责任人作深刻检讨。

  (2)关于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厅党组工作要求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的通知》《打造海峡两岸大宗散货物流基地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年)》《关于贯彻福建省建设世界一流港口做大做强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工作方案(2021-2023年)任务分解表》等,明确重点项目、任务清单。二是结合湄洲湾港口实际,制定建设东南大宗散货枢纽港、海西产业集群工业港、世界妈祖文化旅游港等3个“三年行动方案”,抓好一流港口、海上福建建设相关要求的贯彻落实。三是相关责任人将责任认领写入个人检视剖析材料,并作深刻检查。

  (3)关于领导班子特别是中心原“一把手”严守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委召开“以案示警”专题剖析会和“大反思、大讨论、大整改”警示教育活动动员会,组织党委成员带头剖析、中层以上党员干部集体观看警示片、开展集体学习、通报案件相关情况,扎实做好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二是开展廉政风险全员大排查,系统梳理“雷点”和环节,更新183份廉政风险防控表单。针对主体责任落实、内控制度以及干部队伍建设等三个方面存在问题,梳理18种表现形式形成清单并完成整改。三是开展全员对照检视,科级以上干部以身边案教育身边人为题撰写警示教育心得体会48份,推动警示教育入脑入心。四是召开“大反思、大讨论、大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13个党支部对照内控制度管理、干部队伍建设等三个方面进行检视,党员对照理想信念、权力运行、作风建设、廉洁自律等四个方面进行全面盘点检视,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扎实抓好整改落实。五是党委班子成员、各党支部书记紧扣“对党忠诚、廉洁从政”上一堂廉政专题党课,引导干部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8月16日,3名党员在2022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分析会暨集体廉政谈话会上作警示教育发言。六是落实行政会议“三重一大”事项提交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规则、“一把手”末位表态和党委会纪要报备制度,深化行政主要领导每年向职代会报告工作制度的落实。年内审议《湄洲湾港港口章程(送审稿)》、审议2023年度部门预算“一上”方案等8个议题是行政会后报党委会审议的,均按有关规定向纪检监察组报备会议纪要;行政主要负责人在召开的中心两代会上向代表报告工作情况。

  2.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推进湄洲湾港高质量发展还存在短板。

  (1)关于实施建设东南大宗散货储运基地和对台综合运输通道发展战略还不明晰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8月1日印发《打造海峡两岸大宗散货物流基地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年)》,明确重点项目、重点任务清单。二是推进对台综合运输通道研究,形成《世界妈祖文化旅游港水路客运体系专项研究》《湄洲湾港东吴港区客运岸线规划方案》等成果。三是推进成果加快转化,研究印发《建设“世界妈祖文化旅游港”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助力构建对台综合运输通道。

  (2)关于防范和破解制约港口发展的瓶颈问题研究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政策领悟。10月19日组织学习交通运输部等部委《关于加强沿海和内河港口航道规划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强化资源要素保障的通知》等政策及文件精神,精准识别存在问题,增强忧患紧迫意识。二是优化专班设置,组建“湄洲湾港水运工程建设推进工作专班”,建立跟踪协调机制,切实增强攻坚力量、明晰责任分工、落实一线服务,及时沟通化解制约港口发展的瓶颈问题。召开第四季度水运项目建设推进调度会,统筹协调辖区项目建设推进存在问题。三是靠前协调推动,党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前往中化泉州公司、肖厝作业区等一线协调问题各5次,有效助力:兴化湾进港航道一期工程海域使用论证于11月24日通过评审;湄洲湾航道四期北岸工程(东吴航道扩建工程)工程开展养殖征迁及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涵江作业区1-3号泊位确定回填材料及工艺变更方案,开展疏浚砂卵石料回填、建筑垃圾回填等陆域回填施工;莆头作业区3-4#泊位回填港池疏浚物、后期回填机制砂;肖厝作业区5-6#泊位回填建筑垃圾,确保工程持续施工。完成《湄洲湾港港航项目疏浚物综合利用专项研究报告》。

  (3)关于统筹港口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工作还不够细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检视中心现有工作方案和防控措施特别是引航专班各工作方案、应急处置方案,根据港口行业和地方防控政策变动情况修订完善。引航站《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修订版)》《引航防疫专班实施办法(第二版)》印发实施。二是加强内部职工日常健康管理,适时开展抽查通报,满足接种条件的全员接种至第三针。三是开展湄洲湾航道锚地水域优化研究,完成《湄洲湾水域布置优化方案》,加快推进航道通航能力提升;推进引航夜航服务拓展,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湄洲湾港夜间引航工作的通知》,扩大夜间引航作业范围至湄洲湾港全域。四是切实增强“新官理旧账”意识,成立智慧港口工作专班,负责湄洲湾港口信息化支持保障系统(一期)项目验收推进以及后续信息化工作落实。五是组织专家完成项目变更评审并上报省发改委备案。对照验收要求,完成系统修复、数据资源汇聚、验收档案材料整理等工作。省数字办组织有关专家召开福建省湄洲湾港口信息化保障系统(一期)项目竣工验收会议,验收组同意福建省湄洲湾港口信息化保障系统(一期)项目竣工验收。六是对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1人,并要求相关责任人作深刻检讨。

  3.推进港口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制度建设、优化服务还不够到位。

  (1)关于抓制度机制建设能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现有制度全面审查,补齐制度短板。完成中心现行制度有效性评估,废止9项制度。二是组织编印新版制度汇编并发文。三是引航站制定《船艇燃油管理程序》,建立单船耗费情况管理台账,加强日常审核管理和监督抽查。四是对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3人,并要求相关责任人作深刻检讨。

  (2)关于发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仍较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港口规费征收管理制度建设,印发《湄洲湾港货物港务费及引航(移泊)费计费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开票时间、缴费期限等日常管理行为。二是加强对货物港务费及引航(移泊)费收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结合绩效考核、港口收费检查等开展货物港务费等收缴情况检查,及时催收清缴,确保足额入账。三是引入审计监督机制,9月开展货物港务费、引航费计费管理专项审计,督促制度有效落实。四是全面梳理机关及下属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岗位职责,形成《劳务派遣人员岗位职责情况表》,重新检视劳务派遣人员与岗位职责的符合性;严格依照相关制度规定,规范劳务派遣人员的招聘工作。

  (3)关于推动引航管理体制改革尚未落地实施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沟通力度,专题汇报,积极推动重启引航管理体制改革。二是加大引航员、船员等引航相关人员的招聘力度,2次公开招聘招录引航员、船员各1名。

  (4)关于主动靠前服务,优化港区营商环境还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系统排查所涉7家企业办理流程,对相关许可进行检视,形成《关于部分港口经营许可有效期不满三年排查情况的报告》及《港口经营许可发证有效期不满三年排查情况表》。二是加强沟通,探讨各类情形变化引发的港口经营许可变更后有效期的确认,严格依规办事。三是优化港航许可审批服务,印发《关于优化港航许可审批服务的通知》,精简部分港航许可事项材料和简化流程。四是试行港口经营许可及备案到期提醒,印发《进一步优化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提前6个月向港口经营人发送提醒函,主动推进企业经营资质有效衔接。

  4.担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政治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还不够到位。

  (1)关于防范化解经济运行风险意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增强忧患意识,研究提出世行债务偿还问题处理路径和思路,积极向泉州、莆田两市沟通汇报,为港口可持续发展提供资金保障。二是推进湄洲湾港公用航道移交和接养工作专项研究,经评审形成《公用航道养护移交暂行办法(建议稿)》,供决策参考。三是主动作为、积极沟通汇报,8月11日分别向莆田、泉州两市发文,积极争取多元资金拼盘,推动解决航道维护等相关费用。四是提请上级研究明确世行债务偿还资金渠道,争取将还贷资金列入上级资金大盘。

  (2)关于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未深刻汲取教训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定期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研判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措施,有效防范和化解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重大风险。下半年召开5次安全生产研判会,对安全生产问题专题分析并提出解决办法。二是强化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建设,印发《湄洲湾港“迎二十大、保安全”百日攻坚大会战行动实施方案》、修订《港口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持续推进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下半年开展安全交叉检查25次;邀请第三方安全检查服务机构对港内的危险货物码头企业进行安全检查,促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三是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增强安监管理人员配备,中心安监处增加1名监管人员,同时按职责分工合力强化日常监管,对较多企业存在安全生产问题的港务站“开小灶”指导,各港务站对存在问题较多的企业开设“补课班”。今年以来共办理5件行政处罚案件,其中10月办结3个安全生产违法行政处罚案件。四是对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1人,批评教育3人,并要求相关责任人作深刻检讨。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相关党支部在党员大会上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提高抓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性和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二是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力度,印发《关于加强信息宣传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采编的信息稿件应经处室、单位负责人批准,对外发布信息,应经办公室主任批准,涉及重大、敏感事项信息还应经中心领导批准。三是创新应用技术手段,委托第三方开发错词检索引擎,及时更新关键词库,提升审核效率。四是开展公文规范术语及常见错误表述培训,召开信息宣传及意识形态工作座谈会,进一步提升公文写作水平。五是责令相关责任人检查1人,提醒谈话1人,批评教育1人,并要求相关责任人作深刻检讨。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仍有差距。

  (1)关于“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足当前中心领导配备实际情况,专题研究明确现有班子成员分工,并明确分管领域党风廉政、综治、信访等工作“一岗双责”内容。二是组织民主生活会会前集中学习,重温并研讨《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党内法规,提高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意识。三是12月7日召开巡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书记及班子成员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作为对照检查内容,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剖析原因并提出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

  (2)关于压力传导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接省厅有关党支部达标创星自查、考评安排,12月组建涵盖人、财、物管理范畴的交叉检查组,及时拓展主体责任检查范围。二是班子成员分别带队,深入各直属党支部开展2021年以来党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检查,强化责任落实,细化检查内容,深化结果运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三是依纪依法开展线索处置,加强与地方纪委监委和执法部门的协作,提高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四是对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1人,并要求相关责任人作深刻检讨。

  (3)关于领导和支持纪检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与上级沟通,加快配齐纪委书记。二是中心纪委书记到位后,及时研究配齐纪委班子。三是加强纪检队伍业务学习教育和培训,组织召开纪检监察员学习例会,开展工作记录仪专题培训及发放工作,听取支部半年度纪检工作情况汇报,指导和督促支部兼职纪检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中心纪委对兼职纪检员开展“十不准”和执法记录仪审片的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4)关于警示教育还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汇编《党的十八大以来交通港口及省内相关行业党员干部违纪违法20个案例》,特别是本单位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例,开展“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教育,提高警示教育针对性、有效性。7月19日开展“大反思、大讨论、大整改”主题研讨,组织今年新提任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和新入职干部分享交流体会、感悟,推动警示教育走深走实。二是结合巡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党委1名原主要领导违法犯罪等典型案例进行自我剖析,排查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推动整改落实。三是相关负责人对有关问题作出深刻反思。

  2.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

  (1)关于政治监督发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摘编》、《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学习,采取党委中心组带头学、党支部主题党日集中学、党员自学重温等多种方式,将党章党规党纪融入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提高纪律规矩意识。年内印发“大反思、大讨论、大整改”警示教育活动重点学习书目11条,在单位内网、门户网站上传政策法规和纪律教育专题学习材料若干,组织党员开展自学并进行交流研讨。二是加强党委主要负责人同下级新任职“一把手”任职谈话、党委分管领导同下一级“一把手”定期监督谈话制度的落实,年内党委主要负责人同下级新任职“一把手”谈话5次,同时完成一轮面向下一级“一把手”的监督谈话。三是在中秋、国庆期间开展疫情防控、安全生产、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督察,重点抽查公车管理、值班纪律等情况,未发现违规使用公车情况。对2022年1-8月党委议定的99个事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跟踪评估,并予以通报、督促,推动中心重点工作进一步落细落实。四是综合运用党支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交叉检查反馈问题、督察检查发现问题的成果,及时督促落实整改,清晰、准确、合理地认定责任主体,划分责任大小,精准追责问责。

  (2)关于监督执纪问责存在宽松软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中心纪委书记(或临时负责人)同中心党委委员、直属单位“一把手”谈话制度,10月底至11月中旬,党委主要负责人已同下一级“一把手”开展一轮监督谈话。今年以来,结合线索处置和纪律抽查情况,已开展两次提醒谈话、两次约谈。二是严肃查处干部职工向港口企业、建设业主等违规借贷、吃拿卡要等以权谋私行为和行业不正之风,对今年来收到的两条线索开展调查核查,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三是推进一线工作人员落实《工作人员政企接触“十不准”声明》,在政企接触中,时刻提醒接触边界;落实现场监督检查工作记录仪的使用管理,建立可追诉、可回溯、可检视的现场行为管理工作机制。开展“十不准”和执法记录仪审片的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对涉及落实不到位情况进行提醒、绩效扣分。四是2021年4月,厅党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切实整改,并在全厅通报。

  3.廉政风险防控存在薄弱环节。

  (1)关于廉政风险排查不精准、防控措施不完备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机构职能变动情况,及时发文调整明确机关部门和直属单位职能分工,以进一步细化各岗位职责。二是坚持“有权必有责,有权受监督”,及时根据岗位、职责变动情况修订完善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考核等廉政风险点,逐项制定可操作、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制定水运工程市场信用考核实施方案,明确中心、质安站两级职责及任务分工。三是责令相关责任人检查2人,批评教育2人,并要求相关责任人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检讨。相关党支部结合10月主题党日活动,组织重温《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摘编》《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章条例。

  (2)关于政府采购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11月16日组织采购验收专题培训,认真解读把握好应急采购和日常采购的边界,强化政府采购刚性约束。二是加强行政采购各事前、事中、事后管理,事前重点审核采购事由、采购最高控制价测算合理性;事中加强采购文件的审核把关,规范验收流程及验收表填写规范;事后按照《采购项目备案暂行规定(修订)》要求,对采购项目合规性进行全过程审核。三是落实采购业务主管部门主体责任,加强对机关和各直属单位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督管理,派出兼职纪检员参与招标现场监督,签订《招投标廉洁告知书》,及时发现和制止违反程序、违规操作等问题。四是责令相关责任人检查1人、批评教育2人,并要求相关责任人作深刻检讨。

  (3)关于发放工会福利存在超范围、超预算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各工会小组经办学习工会经费使用有关规定,10月18日中心工会通过召开线上反思会议,重温省总工会有关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收回3人2020年已发放的生日蛋糕券或折算金额。调整职工生日蛋糕券发放方式,按照“一次性采购、分月份发放、如实增补”原则落实。二是加强工会会员福利物品采购、文体活动支出等项目谋划,10月9日中心工会召开全委会,结合疫情等实际情况,对年度预算进行调整。三是对秋游餐票开具情况进行核实,同时责令相关人员撰写书面情况说明,增强纪律意识。四是对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1人,并要求其作深刻检讨。

  (4)关于执行财经工作纪律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工会全委会通报巡察反馈涉及工会相关问题,督促严格执行工会财务审批“一支笔”机制,严禁未按程序签批工会采购报销相关材料。二是举一反三,在全中心开展食堂账务自查,杜绝“白条入账”,对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经自查,2019年至今中心机关食堂无“白条入账”情况。三是专门派人10月9日前往北峤村现场跟踪核实工程竣工,收集工程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完成工作闭环。四是2022年10月18日调整党建活动中驾驶员(非党员)产生费用从行政户支出,组织党员重温《省直机关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等有关制度,规范党费使用。五是开展全中心2022年上半年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评估,重点对内部项目支出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评估,指出存在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改进建议,将相关情况在全中心进行通报。推进评估结果运用,强化各基层单位和机关处室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并加大预算执行的监督力度。六是10月起斗尾港务站食堂已开设银行账户,并进行独立核算。七是对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1人,批评教育2人,并要求相关责任人作深刻检讨。

  4.作风建设特别是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有待加强。

  (1)关于领导班子在作风建设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还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上半年印发2022年度绩效考评方案,更好地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的作用。二是抓紧修订党委议事规则,11月14日印发《党委工作规则(2022年修订版)》,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决策制度。三是对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1人,并要求其作深刻检讨。

  (2)关于文风不实,存在照搬照抄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文稿审核把关能力,开展公文规范术语及常用错误表述培训,及时通过OA公开栏公示上级表述错误通报,引导年轻干部练好基本功。选派年青同志参加省厅办公室业务培训班,提升业务水平。二是重申党委会议纪要审核要求,先后于8月、11月举办公文规范术语专项培训、新入职人员培训,组织学习公文错情通报,提升文稿质量。三是在8月召开的信息宣传及意识形态工作座谈会上举办新闻宣传和公文术语规范培训,突出问题导向,落实审核要求。四是责令相关责任人检查1人,并要求其作深刻检讨。

  (3)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不够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规定分类推进产权证办理、权属备案,完成肖厝综合楼产权证办理、上西港务站等其他暂不具备办理房产登记条件的按要求办理权属备案,南日岛站房及护岸拆迁补偿事宜已由省厅转报省机关事务局。二是补充登记漏记的办公家具和设备,进一步规范零星采购办公家具和设备出入库登记管理。三是结合一年一度固定资产盘点,采购专业标签打印机,对中心现有固定资产管理信息进行梳理更新,重新粘贴标签。四是对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1人,并要求其作深刻检讨。

  (4)关于公车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相关核算规定,10月起根据公务车油卡充值金额记入“预付账款”,后根据加油卡加油记录冲抵“预付账款”列入费用支出,体现加油卡使用情况及余额。二是办理7张报废或划转公车加油卡注销。后续将严格按照要求及时注销报废或划转的公车油卡,不再留存。三是对7张报废或划转公车加油卡使用情况开展核查,未发现违规加油情况。四是对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1人,并要求其作深刻检讨。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问题

  1.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薄弱。

  (1)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度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注重日常考察,加强班子成员日常沟通和意见征求,确保酝酿充分、决策民主科学。结合专题民主生活会安排,已开展“一对一”谈心谈话。二是全面实施零基预算,12月12日印发《零基预算改革实施方案》,明确各基层站点不再保留当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确保重大项目支出列入“三重一大”事项。三是按照中心《关于调整直属单位财务管理模式的通知》要求,明确并严格执行年度资金预算安排。按月开展财务指导服务,督促各直属单位按预算执行,确保“三重一大事项”落到实处。四是相关负责人对存在问题作出深刻反思。

  (2)关于领导班子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韧劲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与上级沟通力度,持续跟进中心《关于理顺秀涂工作船基地资产关系的报告》(闽湄港〔2021〕23号)落实情况,在省港航中心协调下,理清处理思路,我中心已于10月17日按有关要求提交相关材料。二是提出2015年以前形成的债权遗留债务处置建议方案,获得各方共识,明晰推进措施。三是提交体制改革遗留债务处置一揽子解决方案,获得上级研究同意。四是理清2015年以前形成的债权债务,持续加强债权债务的处置力度,依法依规依程序抓紧处置长期挂账的债权债务。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民主生活会会前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党章党规党纪,切实增强开好民主生活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将巡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提请12月党委会专题研究,并通过湄洲湾港政务微讯等方式通报会议召开情况。三是落实日常谈话和廉政谈话制度,中心主要领导年内与机关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谈心谈话做到全覆盖;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部门、联系单位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每人每年不少于一次。制定主要领导廉政谈话方案,结合日常工作、巡察发现问题等情况,适时开展谈心谈话。四是相关责任人在会上检视。

  2.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1)关于执行选人用人规定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制度及省厅干部选拔任用有关工作要求,将干部选拔任用民主推荐方案和考察方案分别单独制定。二是认真向厅人事处学习干部选任有关工作标准,严格按照要求做好选任工作台账整理工作,强化工作细节管理,进一步提升审核把关力度。三是鉴于经办疏忽造成的个别材料不够规范、不够全面的问题,积极做好整改、完善工作,同时举一反三,做好“回头看”,确保台账顺序、种类规范,保障相关台账材料的完整性。四是组织人事干部加强业务学习,中心人事处先后2次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政策制度,形成学习笔记。五是对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1人,并要求其作深刻检讨。

  (2)关于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覆盖排查干部人事档案,梳理档案材料缺失清单,补充材料38份。二是督促机关党支部结合10月份主题党日活动,组织《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专题学习,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做好党员大会议程安排和记录,提高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水平。三是加大在疫情防控、港口发展一线中选树先进典型,通过中国交通报、福建日报等主流媒体和学习强国新媒体讲好湄洲湾港口故事,我中心开展“一线式课堂”优秀做法被省厅一并推送至学习强国福建学习平台,加快推进党建与交通运输业务深度融合;鼓励创先争优,年内对争创省部级以上荣誉的单位和部门予以绩效激励。湄洲湾港引航站获评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示范窗口。四是对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3人,并要求相关责任人作深刻检讨。

  (3)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还存在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完成执法支队法人证变更,在编人员集体成建制划转工作,内设机构设置经上级批复。二是继续强化干部培养力度,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和梯队建设,年内提任6名科级干部,其中90后干部4名。三是制定《干部跟班学习管理办法》《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结合开展青年成才学习计划、组织课题研究等形式,推动人才激励政策积极作用逐步呈现:下半年第二批3名干部至指定岗位跟班学习;新成立的中心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委员会开展本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竞聘)工作;引导中心干部职工“揭榜挂帅”完成28个课题研究项目;年内举办青年成才学习计划系列活动72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3.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扎实。

  (1)关于领导班子带头抓党建还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足当前中心领导配备实际情况,10月27日中心党委会专题研究调整现有分工。二是调整完善党建工作联系点,结合交叉检查和党支部达标创星考评等,督促联系工作落实。三是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9月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9月19日党委会专题研究2022年以来党内法规执行工作情况。四是专题研究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10月27日中心党委会专题听取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2)关于“书记抓、抓书记”还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沟通厅直机关党委,8月起调整机关党支部设置,落实处室主要负责人兼任党支部书记具体要求。二是凝聚机关处室联合党支部工作合力,8月起推动各处室党员负责人及非党员负责人所在处室的党员骨干组建支部委员会已到位,增强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三是促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对支委班子成员履责情况进行评价奖惩,结合季度绩效考评、职称评聘等予以奖惩兑现。四是改进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机制,由牵头部门形成综合评价初步意见后,按要求报中心党委研究、讨论。五是相关责任人对有关问题作出深刻反思。

  (3)关于党组织政治功能不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10月21日处科级干部读书班暨民主生活会会前学习组织学习《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10月27日中心党委会审议《中心党委和领导班子成员思想政治工作责任清单及任务安排》,会后即按照内部文件印发流转。二督促有关党支部结合10月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中国共产党章程》学习交流,严格落实党内法规学习要求。三是10月21日处科级干部读书班暨民主生活会会前学习组织重温《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党支部换届选举程序,提高党务工作水平。四是严格落实党委会审议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要求,党委会将逐一讨论研究党支部及相关候选人人选事宜。五是结合党支部达标创星抽查党支部活动规范化建设情况,确保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召开党员大会、规范组织生活,做好支部党员大会议程安排。六是对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3人,并要求相关责任人作深刻检讨。

  (四)上轮巡察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到位

  1.关于存在整改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级管理,强化审核监督。经咨询厅人事处确认工作标准,完成《选拔任用工作纪实表》“审核意见”处的补充签字(提级管理,由中心人事工作分管领导审核签字)。二是抓紧修订党委议事规则,11月14日印发党委工作规则(2022年修订版),将年度部门预算“一上”“二上”列入党委会“三重一大”研究事项。三是对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2人,并要求相关责任人作深刻检讨。

  2.关于上轮整改问题仍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通知已调离人员补办交接手续,目前笔记本电脑已归还。二是举一反三,全面排查2018年1月以来离职人员资产交接手续,严格落实“确认离岗工作交接完毕后办理离岗手续”规定,补充、整理、归档《岗位交接单》。三是对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1人,并要求其作深刻检讨。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无相关情况。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关于未理清2015年以前形成的债权债务的问题

  我中心高度重视创达兴货港费催缴工作,但因该笔债务为体制改革遗留问题,相关材料缺失较多,无法形成有效证据,目前正积极采取通过第三方收集佐证材料方式,完善证据链。下一步我中心将持续加强债权债务的处置力度,依法依规依程序抓紧处置债权债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 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87777108,87777126;通信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山腰街道南山中路17号;电子邮箱tunals@qq.com。

  

中共福建省湄洲湾港口发展中心委员会

  2023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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