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要求及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为顺利开展2026年福州港引航站关于其他水上运输服务(拖轮租赁)的政府采购项目,现对该项目编制采购需求服务开展采购,欢迎满足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单位:福州港引航站。
(二)项目名称:编制福州港引航站其他水上运输服务(拖轮租赁)项目采购需求服务。
(三)采购内容:
1.服务范围
(1)开展拖轮租赁市场调研,收集行业数据、服务标准及价格信息;
(2)调查分析福州港引航作业拖轮需求,评估现有服务模式;
(3)编制符合政府采购规范的采购需求文件,包含需求标准、技术参数、预算测算等内容;
(4)组织专家论证,完善采购需求文件。
2.技术要求
编制的采购需求文件应当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要求及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内容完整、数据准确、论证充分,满足该政府采购项目的合规性和实用性。
(四)最高限价:12500元(含税全包价,含人工、差旅、资料编制、专家咨询、税费等所有相关费用)。
(五)支付方式
1.中标人出具合格的采购需求文件(含采购需求、实施计划及审查意见等)并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采购人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0%;
2.剩余10%合同款项待采购需求文件应用于政府采购项目并完成招标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持有相关咨询服务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
(一)符合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法人代表、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投标报价文件。
以上所有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密封于文件袋在封口处加盖公章。
四、报价时间、地点
(一)递交地点:福州港引航站调度科(福州市马尾区济安西路6号4楼);允许邮寄递交(以采购人实际签收时间为准,截止时间前未签收的视为逾期)。
(二)截止时间:2026年2月12日下午16:00(逾期无效)。
(三)联系人:廖先生,电话:0591-83984991。
五、定标方式
采用总价最低价中标法(含税全包价,含人工、差旅、资料编制、专家咨询、税费等所有相关费用)。在符合资格的有效投标人(不少于三家)中,以最低投标总价确定中标人;若多家总价相同,随机抽取确定。在福建省福州港口发展中心网站公示后发出中标通知,双方签订采购协议。
六、监督与注意事项
(一)本项目监督部门:福州港引航站综合科,投诉电话:0591-83981655;
(二)中标人不得将项目转包给第三方,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项目相关澄清和修改将通过福建省福州港口发展中心网站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
(四)投标人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投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