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求,福建省福州港口发展中心办公用品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合格的单位前来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如下:
一、采购项目情况
(一)采购单位:福建省福州港口发展中心、福建省福州港口发展中心水路运输站、福建省福州港口管理局电子口岸中心;
(二)询价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六一南路255号;
(三)项目内容:2025-2027年度办公用品采购项目;
(四)项目要求:1.成交供应商接到采购人的供货需求后,须当即予以响应,并在24小时内送货上门;2.成交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供的办公用品为通过合法渠道获取且均为正品产品(提供承诺函),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质量标准和要求,且为原厂原包装的全新商品。
(五)报价表中预估数量为一年预估使用数量,以实际使用数量为准;报价为包干报价,包括包装、运输及装卸、税款等费用,除支付相应的价格外,无需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按照成交单价及实际数量,据实结算。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报价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含办公用品;
三、中标方式
项目采取比质比价的采购方式,各供应商提交材料后,我中心将组织采购执行小组成员审查报价文件。在符合项目需求的情况下,采用总报价最低价成交供应商法,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最低价中标(若最低价相同,进行抽签决定),按价格低到高排名确定中标候选人。经公示后发出中标通知,签订采购协议,协议期三年。
四、需提交的文件
(一)报价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多证合一的报价供应商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副本复印件;
(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报价供应商代表(如有)身份证复印件;
(三)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报价供应商代表是法人代表的,无须提供);
(四)报价单(详见附件)。
注:以上提交材料进行密封处理,并在封口处盖公章。报价供应商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投标文件提交时间
有意参与投标的企业应于2025年7月9日下午18:00(正常工作时间)前,按要求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福建省福州港口发展中心410办公室(福州市仓山区六一南路255号),本次报价文件允许邮寄递交。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未按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591-87850727
六、结算方式
清单中货物数量为暂估数量,并不代表甲方签订本合同后应当购买的货物数量,具体购买数量以甲方通知供货数量为准,结算金额以实际供货数量及成交供应商报价文件单价计算,按季度结算款。
七、本项目监督部门
福建省福州港口发展中心监审处,投诉电话:0591-87850729。
八、注意事项
有关事项若有澄清和修改,将在福建省福州港口发展中心网站发布,评选结果在福建省福州港口发展中心网站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