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引航艇船舶日常易耗品供给,现就船舶日常易耗品采购开展询价,欢迎满足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单位:福州港引航站。
(二)项目名称:船舶日常易耗品采购。
(三)采购内容:船舶日常易耗品等五金配件详见附件1。
(四)项目价格:本项目根据实际购买情况进行结算。
(五)供货期限:收到采购人通知后1日内发货,如货物需要订货,则应与采购人协商,在协商期限内送到。
(六)质保期:自发货完成之日起算,产品的质保期为6个月。
(七)支付方式:结算金额以单价乘数量计算,在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款项,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企业或个体户,营业范围含有五金配件等相关内容。
2.投标人必须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投标人报价需提交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若为多证合一的,可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报价文件,报价单中应包含附件1清单的所有船舶日常易耗品。
备注:以上材料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
四、报价时间、地点
1.地点:投标人携带上述材料1份至福州港引航站引航船舶科(福州市马尾区济安西路6号4楼),本次报价文件允许邮寄递交。
2.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 1 月 27日上午12:00(逾期无效)。
3.联系人:高彬煜,电话:0591-83980175。
五、定标方式
采购人在符合资格的有效投标人(要求不少于三家)的投标文件中比选,以最低投标报价确定本项目中标人(若出现多家最低投标总报价一致则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人),经公示后发出中标通知,签订采购协议。
六、本项目监督部门
福州港引航站综合科,投诉电话:0591-83985185。
七、注意事项
中标人不允许将项目转包给第三方。有关事项若有澄清和修改,将在福建省福州港口发展中心网站发布,评选结果在福建省福州港口发展中心网站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