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各部门:
根据《中共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关于成立中共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审计委员会的通知》(闽交党〔2023〕68号)要求,为加强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研究重大审计事项,统筹推进内部审计工作,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经研究,决定调整福建省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组成
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心党委书记(主任)任组长,分管审计工作的中心领导任副组长,中心党委委员、二级以上调研员任成员。
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中心监审处,负责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中心监审处负责人担任,办公室成员由中心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因岗位、职务调整等发生变化的,由其相应接任者担任。
二、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作为中心党委对审计工作的议事协调决策机构,负责中心审计工作的总体谋划、顶层设计、统筹协调、指导推进,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和上级审计部门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研究审定中心审计工作规章制度;
(三)研究审定中心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四)听取审计重点工作、重要项目情况汇报,研究决定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处理意见;
(五)协调解决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六)推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和审计结果运用;
(七)其他需要研究、审议的重要事项。
三、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一)贯彻落实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协调督促落实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工作部署和要求;
(二)起草中心审计工作规章制度、发展规划和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向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审计结果、重大问题及处理意见;
(四)提请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解决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五)督促落实被审单位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整改,做好审计结果的运用;
(六)完成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规则
(一)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全体会议或专题会议;
(二)会议议题由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领导小组职责提出建议,报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确定。会议由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委托副组长)主持,出席会议人员为: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根据会议议题需要可请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三)根据实际情况,会议议题可经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提请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书面审议;
(四)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是会议决定事项的依据,由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会议研究的结论性意见整理形成后印发;
(五)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成员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审计工作中的各类问题。各位成员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参与研究制定相关政策,认真落实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及时处理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督促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充分履行好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福建省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