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厅政法处、运输处联合省运输中心组织召开福建省公共汽电车客运立法工作研讨会。会议邀请省司法厅立法三处相关负责同志到场指导。
会议研究了福建省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立法方向、初稿内容等,围绕立法程序、条款设置、制度设计、工作计划等方面进行了充分交流,并就进一步修改完善管理办法、推进后续立法程序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建议。
会议明确了下一步工作重点。一要精准把握立法原则要求。坚持高效务实的工作作风,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出发点,确保条文有法可依、重点突出,增强立法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力争制定出一部接地气、能管用、真惠民的城市公交规章。二要科学优化条文结构内容。积极借鉴省内外相关领域最新立法成果与先进经验,合理调整章节条款顺序,进一步理顺逻辑关系、明晰部门职责、整合板块内容,提升法规体系规范性、整体性和协调性。三要加强部门协调沟通。主动与各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联动,广泛听取并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建议,凝聚最大共识,确保立法内容切合实际、可行管用,为后续加快立法程序推进奠定坚实基础。
(厅政法处 陈琦 省运输中心城运处 刘哲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