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9号)、《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通知》(闽交办建〔2024〕1号)并结合《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的通知》(闽交政法函〔2025〕12号)等相关要求,我中心决定开展2025年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情况“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和时间
本次抽查对象为全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共79家),抽查比例为机构总数的20%共16家。抽查对象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具体抽查时间另行通知。
二、抽查方式和人员
本次抽查工作采取实地检查、书面检查等方式进行,检查人员采用随机抽取方式产生。
三、抽查内容
本次抽查内容为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情况检查,主要围绕以下两个方面开展:
(一)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四十一、四十二条规定,抽查试验检测人员、仪器设备、场地、环境、报告记录、质量保障体系等是否仍满足等级标准要求。
(二)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抽查机构是否按相关规定履行变更手续。
四、有关要求
(一)抽查对象应积极配合抽查工作,如实说明情况和提供相关资料,确保抽查工作有序开展。
(二)抽查对象应针对检查指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在规定时限内将整改情况报送省交通质安中心。抽查结果将按要求向社会公示。
(三)检查人员应严格执行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五个严禁”“八个不得”等要求,检查中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工作制度和纪律,依法行政、廉洁执法,确保抽查工作公平公正、高效规范、公开透明。
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中心
2025年5月29日
(联系人:郑工、李工,联系电话:0591-87077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