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中心就2026年公路水运工程“四新技术”推广第三方服务采购邀请供应商进行比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采购单位: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中心。
(二)比价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18号省交通综合大楼东楼19层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中心。
(三)项目内容:2026年公路水运工程“四新技术”推广第三方服务。
(四)最高限价:66000元(含税)。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专家库,专家库人数不少于30人。其中:涉及公路工程建设相关领域不少于20人,涉及水运工程建设相关领域不少于10人。
专家资格要求:
1.专家专业及职称要求:至少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职业道德和操守,在专家活动中能够公平、公正、客观、实事求是地提出咨询意见、建议或技术服务,并做到依法、公正、廉洁履行职责。
3.身体健康,能胜任“四新技术”评审推广的各项工作,并能参加现场调研、资料评审、集中评审等工作。
(二)供应商应分别建立奇数人数的公路水运工程“四新技术”评审专家组,其中公路专家组不少于7人,水运专家组不少于3人。注:专家组成员原则上从自有专家库内遴选,不得临时外聘非库内专家参与评审工作。
(三)各专家参与“四新技术”推广项目评审所产生的综合劳务费、差旅费、交通费、评审费、保密管理成本、成果编制费和印刷费等所有开支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所有费用均包含在项目最高限价内。
(四)供应商组织开展2026年公路、水运工程“四新技术”评审推广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四新技术”项目的征集整理、资料审阅、现场调研、会议评审以及成果整理等,并于2026年10月31日前提供技术成果,具体内容如下:
1.项目征集方面,应分别征集公路工程“四新技术”不少于60项,水运工程“四新技术”不少于16项;
2.评审意见方面,应分别提出2026年《公路(水运)工程“四新技术”评审意见》(专家组评审意见);
3.推广目录方面,一是推荐不少于25项的《公路工程“四新技术”推广目录》;二是推荐不少于10项的《水运工程“四新技术”推广目录》;三是按专家投票数进行整理排序。
(五)供应商应遵守相关保密规定,对项目征集、评审、整编过程中获取的各类企业技术成果、涉密资料、行业技术信息严格保密,严禁擅自泄露,全程杜绝泄密风险。
三、参加比价供应商资质条件
(一)比价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不属于在建交通建设项目建设、施工单位,可为企业法人或社团组织机构。
(二)比价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比价供应商在参加此次采购项目之前的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四)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比价供应商提供材料
(一)所有比价资料须密封包装,并加盖封口章,封面写好“公路水运工程‘四新技术’推广项目第三方服务采购比价资料”,在比价开标截止时间(6月15日上午9:30)前送交至我中心工作人员签收。
(二)比价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及报价文件材料:
1.2026年公路水运工程“四新技术”推广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报价单(附件1);
2.比价供应商有能力提供本比价公告文件所述技术服务,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比价供应商代表必须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参与本项目报价,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和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4.比价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投标供应商关联性限制,并提交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参考“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2);
5.所具备的专家库成员资料(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专业、职称等);
6.比价供应商是企业的,需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需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社会团体的,需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以及业务负责人联系方式等相关内容。
以上材料均应加盖公章。
比价供应商对提交的上述资料真实性负责,否则采购人可拒绝其报价。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自2026年6月9日起至2026年6月12日止。
六、比价开标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6年6月15日上午9:30,逾期恕不接受。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18号省交通综合大楼东楼19层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王先生 0591-87077693。
七、比价原则
中心采购办对响应公司的比价文件进行审查,以最低价法确定中标供应商,如遇价格相同的有类似业绩优先入选。实质响应的供应商应不少于3家,否则比价作废。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供应商报价严重偏离市场价格的比价文件作废,对恶意低价投标的,将视情况限制参与我中心采购工作。
八、其他
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中心拥有上述条款的解释权。
附件:1.2026年公路水运工程“四新技术”推广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报价单
2.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