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全省交通系统首张电子非税收入缴款书在厦门高速执法支队开票成功。这一突破性进展,标志着我省高速执法领域在落实“数字政府”“数字执法”部署应用中迈出关键一步。
此次开出的电子缴款书严格按照财政部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以电子数据形式替代传统纸质缴款通知书,将原来的“先缴款、后开票”两步走程序简化合并,实现缴款通知书与财政非税票据合二为一,同时具有缴款通知和收款收据功能,与纸质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和票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实现全程无纸化、渠道多元化和入账电子化。
在实际应用中,缴款人缴款成功后,系统“秒级”自动加盖执法单位财务章和财政监制章,并即时推送至缴款人,使其轻松获取报销入账凭证,切实满足了缴款人“秒开票、随时查、报销快”的需求, 将“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的便民服务理念落到实处,大幅提高了群众缴款效率与便捷性。
这次成功应用,既是落实非税收入领域 “放管服”改革的切实保障,也是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有力举措,同时为下一步全省交通执法系统全面推广应用奠定了坚实基础。 ( 财务处 林海、厦门高速执法支队 杨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