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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交通运输综合保障服务中心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 2025-10-31    浏览量:{{ pvCount }}

  根据厅党组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4月30日至5月21日,厅第一巡察组对省交通保障中心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8月2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情况

  (一)深化思想认识,增强整改自觉

  中心党委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省委、厅党组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有关部署要求,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的“试金石”,作为锤炼政治能力的“磨刀石”,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全力推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在省厅第一巡察组巡察中心党委情况反馈会后,中心立即召开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落实厅第一巡察组关于巡察整改的有关精神和工作要求,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有效推动巡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引导带动全体党员干部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

  中心党委班子切实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由中心党委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积极对接巡察组、巡察办等上级部门,按要求做好相关材料和信息的上传下达。中心党委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认领全部问题,多次主持召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带领分管部门狠抓问题整改,构建起主要领导牵头负责、分管领导分工督办、责任处室具体落实、整改办协调督促、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凝聚起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强大合力。

  (三)细化分解任务,提升整改质效

  中心党委聚焦巡察反馈意见,逐项分析研究、逐条细化措施,针对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37个具体问题,制定并不断完善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任务分解表,提出122条具体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四个结合”。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跟踪,围绕整改任务分解表及时盘点任务进度,采取动态推进、对账销号办法,做到整改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做到整改任务条条都整改、件件有落实。中心纪委印发《厅党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监督工作方案》,将整改督查督办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主动靠前监督指导,对整改工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以监督传导压力,建立每2周听取一次整改情况汇报的机制,强化对巡察整改工作的跟踪督办,确保巡察整改到底到边,为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工作要求情况

  1.关于“学习新思想引领交通保障工作还有不足”的问题。

  (1)学习质效不够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审核把关。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会前审核制度,由党委书记亲自把关,避免学习内容过多,巡察后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均控制在合理数量范围内;中心组学习会后指定专人将情况报告单报党委书记审核签字,确保登记信息准确无误。二是深化研讨交流。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要求班子成员切实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发言材料,杜绝研讨走过场、流于形式。三是加强思想教育。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通知》,明确要求团支部要加强青年干部的政治理论教育,切实提高学习交流研讨质量。中心团支部组织开展第四季度青年大学习,通报此次巡察发现的青年干部发言材料抄袭的问题,要求全体青年干部提高思想认识,处理好学用结合关系,切实做到交流研讨贴合实际。

  (2)联系实际学不紧密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立即建立清单台账。中心印发关于推动五项重点任务贯彻落实措施的通知,建立与中心职责密切相关的重大部署、重要要求贯彻落实清单、台账共5个方面19项具体任务。二是联系实际强化学习。巡察以来中心党委会、理论中心组学习等党内重要会议上,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认真组织学习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22次。三是及时跟踪进展情况。组织召开全省高速执法系统2024年第三季度工作例会,通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上半年进展情况;发文通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前三季度进展情况。

  (3)统战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党委对统战工作的领导。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统战工作,并制定印发《省交通保障中心党委委员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方案(试行)》,中心党委班子成员已与中心和全省高速执法支队8名党外代表人士进行挂钩结对。二是加强统战对象摸排统计。组织对中心及各高速执法支队统战工作范围(共12类)相关人员信息进行全面摸排统计,进一步建立健全统战对象工作台账。三是加强统战对象理论学习。在厦门举办中心及高速执法统战工作专题学习交流研讨活动,组织中心及全省高速执法支队部分统战工作对象代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战工作的重要论述,围绕“同心同德、同心同行,谱写高速执法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主题”进行交流研讨,凝聚统战向心力。

  2.关于“主动服务融入我省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大局仍有欠缺”的问题。

  (1)谋划推动高速执法“四基四化”建设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配合做好招聘工作。完成全省高速执法系统2024年下半年107名工作人员和2025年72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进一步补充和加强高速执法一线工作力量。二是争取省厅资金支持。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安排2024年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在2024年发展性专项经费中安排资金用于全省高速执法机构“闽执法”平台设备配备。三是更新掌握基本情况。再次梳理汇总分析各高速执法支队基本用房和执法装备基本情况等台账,截至2025年8月,全省高速执法支队现有办公用房共计2.53万平方米。截至2025年初,全省高速执法支队共有执法记录仪1028台,已实现“人手1台”。四是及时提请协调解决。印发《关于反馈<福建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标准>修改意见的函》,建议厅执法局新增条款,明确将高速执法机构基本用房需求纳入高速公路新改扩建项目并实施“三同时”。五是经与厦门路桥公司协调,同意在厦门东收费站营区管理房中增加高速执法基本用房。六是印发《福建省交通运输综合保障服务中心关于在新(扩)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中增加高速执法站所用房需求的报告》,请求省厅协调省高指将漳州、三明、宁德等部门高速执法机构用房需求纳入新(扩)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总规模并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运行。省高速指挥部召开专题会议,明确高速公路新建项目在工可及初步设计阶段要统筹考虑高速公路执法用房需求,按照执法用房的规模标准,在工可、初步设计中一并考虑落实。根据会议精神,厅执法监督局会同中心研究起草《全省高速执法用房标准》,并对全省高速执法用房现状及需求再次调研与分析,已形成《关于全省高速公路行政执法用房保障现状问题及解决路径有关情况的报告(初稿)》。

  (2)财务管理专业保障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充实力量明确分工。及时为相关处室充实两名专技人员。同时,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实施挂图作战,每位技术人员分别牵头负责相关任务,增强专技工作人员担重担、挑大梁的能力,提升专技人员业务能力水平。二是促进提升专技本领。在配合省厅年度对市县交通运输局重点绩效评价工作中,专技人员安排到各个评价小组中,协调组织各个小组的现场评价任务,对接各相关市县交通运输局开展评价工作。现场评价历时1个多月,专技工作人员出色完成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能力、业务技术水平得到有效锻炼和提升。三是结对共建争先创优。与南安市交通运输局、龙海区交通运输局和平潭交建局签订结对共建协议。相关处室专技人员结合结对共建工作,深入基层开展“保障先锋”青年专家下基层和政策宣贯下基层活动,为基层交通部门讲解预算绩效管理政策,进一步擦亮省级“五一先锋号”和省直级“青年文明号”名片。四是及时取消废止有关办法。废止《福建省交通运输综合保障服务中心投资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向专家发送不再续聘投资评审专家通知的电子邮件。五是建立中介机构反馈机制。召开投资评审会议,确认第三方协审机构2023年8个项目质量考评情况,并将《协审项目质量考评表》回函中介机构,将考核结果全面应用,提升评审服务质量。

  (3)对政务服务窗口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开展谈话取消评优。已将违纪人员予以清退,并对责任部门的全体人员开展集体谈话,要求全体人员举一反三、强化警醒,防止类似情况发生。中心纪委书记对责任部门负责人开展日常谈心谈话,提醒加强窗口工作人员监督管理。同时取消相关工作人员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二是强化教育监督检查。坚持每周一次工作纪律和管理制度学习的机制,对政务服务工作效能和纪律要求进行再强调,提高工作人员遵规守纪意识。不定期对服务中心大厅开展明察暗访和监督检查,充分利用现场巡查、视频监控等手段聚焦窗口工作人员上班空岗、看视频、玩游戏等违规行为进行实时监督,并建立工作台账。三是强化科技监控力度。对政务窗口电脑安装防控软件,定期对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治理、早处理”。至今未再发生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的情况。

  3.关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有待提升”的问题。

  (1)推动解决执法改革遗留问题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通过前期对高速执法支队之间长期异地借调人员家庭、婚姻等状况进行摸底、了解,并随同省厅人事部门主动前往相关单位学习调研和借鉴了解异地调配工作经验,配合省厅印发《福建省高速公路行政执法系统干部异地调动管理办法(试行)》,以通知的形式下发各高速执法支队,配合启动高速公路行政执法系统人员调动工作,截至目前,经配合省厅与上级省委编办有关部门沟通人员调动、用编等政策,调入地支队均已获得省委编办部门对其各自申报的异地调动人员用编申请的同意批复。目前已按照省人社部门相关要求,向其提交拟异地调动人员学历学位信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等具体材料,正式办理拟异地调动人员的调动手续过程中,待批复。

  (2)大件运输许可数字化提升工作存在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推动省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执法与高速经营管理联动协作若干措施(试行)》,对高速经营管理单位反馈大件运输意见的时间和内容予以规范,并明确申请路线不可通行时,高速经营管理单位应尽可能提出其他可绕行路线建议。二是及时向厅政法处报告,请求省厅进一步优化大件许可系统功能,协调省高速集团和省公路中心将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的桥隧指标、收费站限高限宽和施工阻断等公路设施技术状况信息汇聚到大件审批系统,为审批人员规划通行路线提供数据支撑。目前,福建省大件运输并联许可系统已与省高速集团的高速收费系统以及省公路中心开发的“福建省普通公路路网管理平台与应急处置平台”和“福建省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图库建设与管理工程”系统实现对接。推动省厅印发《关于向福建省大件运输并联许可系统推送公路基础设施数据的通知》,要求省高速集团和省公路中心定期向大件许可系统推送公路基础数据。三是优化大件运输审批流程,实现多次征求意见线上反馈。四是完成智慧核验和智能辅助选线功能开发,推动省厅印发《关于开展大件运输许可系统测试的通知》,组织全省各级大件审批部门完成相关功能测试。

  (3)中心研究制定规章制度的合法合规性有待提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完成相关制度修订。经党委会研究审议,修订印发《中心党委工作规则》。经中心办公会研究审议,修订印发《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公路水路统计工作管理办法》《采购管理办法》《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暂行)》《请销假管理办法》。至此巡察指出的6个制度的问题均完成修订。二是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加大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学法守法用法能力。中心办公会组织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组织开展国家安全教育专题学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三是做好举一反三工作。对照此次巡察指出的制度问题,对中心成立以来出台的制度进行全面梳理、修订,修订和制定30项制度。

  4.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职责存在短板弱项”的问题。

  (1)高速一线执法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持续更新全省高速执法执勤用车使用年限、行驶里程等基本情况台账。二是印发《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做好汛期高速执法保障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高速执法支队强化内部安全管理,严禁车辆“带病”上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执法执勤车辆运行管理的通知》,要求高速执法支队立即开展执法执勤车辆安全隐患排查。三是经与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协调,为各高速执法支队逐步配备公务用车。截至目前,在省厅支持下已为福州、宁德、莆田、泉州高速执法支队配备公务用车各1辆。四是已制定逐年更新计划,推进执法执勤用车分批更新。

  (2)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意识形态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上学习省厅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有关通知精神,明确各领导班子成员要将意识形态方面内容纳入民主生活会的个人对照检查中。二是加强材料把关审核。党委书记对本次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的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进行认真审阅,特别是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查摆进行仔细把关和指导,并签字审核,提出修改意见。三是严格规范执行流程。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前,与厅第一巡察组、巡察办加强沟通联系,及时修改完善会议方案和对照检查材料,确保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3)保密工作开展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进行脱密提醒谈话。对调整岗位的原保密员进行脱密提醒谈话;原保密员脱密期满,未发生泄密行为,已进行口头保密教育。二是持续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对保密法律法规和保密知识的学习宣传教育力度,提升保密意识和保密工作能力。召开全省高速执法系统第三季度例会,组织保密专题学习,传达学习省厅2024年第三季度保密工作例会精神,部署下一阶段保密工作;召开中心保密委全体会议,传达学习省厅2024年第四季度保密工作例会精神,开展保密宣传教育,部署保密自查工作。三是健全台账加强管理。建立健全涉密人员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印发《中心保密工作管理办法(修订)》,严格落实涉密人员上岗、在岗、离岗离职和出国(境)保密教育制度。

  (二)聚焦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情况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短板”的问题。

  (1)履行党委全面监督职责有所欠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明晰“两个责任”。组织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再次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班子成员进一步明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二是加强举一反三。加强对上级文件的理解学习和运用,以中心名义报送交通执法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总结,不再发生报送主体错误的问题。

  (2)对高速执法领域监督管理有待强化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配齐高速执法系统纪检委员,组织中心及高速执法队伍纪检工作人员培训,进一步增强纪检人员纪检业务能力。二是加强对问题线索的查处,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违纪违法工作人员严格处理,截止2024年第三季度,中心纪委共处置信访举报件和问题线索共38件,并对相关高速执法违规违纪人员给予党纪或政务处分。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通知》,明确要求各高速执法支队加强队伍人员教育,持续深化党纪学习教育,切实提高执法人员廉洁自律意识。四是认真组织全省高速执法系统开展交通执法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五是举一反三,组织中心及各高速执法支队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和违规收受监管服务对象礼品礼金问题自查自纠,并对高速执法系统涉及经商办企业人员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等处理。六是中心纪委印发高速执法系统相关案例通报,组织召开由各支队纪检委员参加的纪委扩大会议,督促开展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抓好案后整改工作。组织召开全省高速执法队伍纪检工作专题视频会,加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推进“整治货车司机投诉处置效率质量不高等问题暨基层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七是中心纪委印发《高速执法廉政风险防控手册(样式)》,高速执法支队建立健全日常监督、教育管理等各项监督机制,包括八小时之外的教育管理措施。八是按要求建立健全干部职工廉政档案。

  (3)对一线干部开展警示教育的方式方法不够多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通知》,明确要求各高速执法支队要制定合理的学习教育计划,并结合党建品牌创建工作,积极拓宽学习教育渠道途径,挖掘好本地资源和特色,创新丰富教育形式,并督促各支队基层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建立健全大队、中队例会制度以及重要节日节点集中廉政教育制度,让廉政教育覆盖全体干部职工。二是中心纪委印发《关于落实廉政党课工作的通知》,督促各高速执法支队纪检委员严格落实上廉政专题党课的要求。各高速执法支队纪检委员已全部落实廉政党课。三是督促各高速执法支队结合驻地廉政教育资源,组织支队、大队、中队前往廉政教育基地现场参观学习。四是督促各高速执法支队结合单位实际加强廉洁文化阵地建设。

  2.关于“中心纪委执纪办案能力尚有不足”的问题。

  (1)线索处置方式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中心纪委已将拟办意见改为“拟采信福州支队调查结果,不再函询,予以了结”。二是补充制定相关人员的谈话提醒方案;中心和相关高速执法支队相关人员提交《谈话反思改正报告》。三是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学习《关于规范组织谈话提升教育效果的通知》。

  (2)审计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24年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二是梳理审计台账资料,进行查缺补漏。三是中心内部审计分别制定财务收支、内部控制及工会等不同项目的实施方案。

  (3)个别党员干部廉政档案不健全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补充完善相关工作人员的廉政档案登记表相关内容,并举一反三,对其他人员的廉政档案登记表进一步梳理。二是组织相关处室人员学习《关于抓紧建立党员廉政档案的通知》。三是对党员干部职工廉政档案进行梳理,补充新入职人员廉政档案。

  3.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有发生”的问题。

  (1)部分议事协调机构未实际运转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召开精神文明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二是举一反三加强清理。删除《中心合同管理办法(修订)》《中心政务公开办法(修订)》中关于领导小组的表述,优化议事流程。修改《中心保密工作管理办法(修订)》中关于领导小组的表述,增加各高速执法支队长为保密委委员,强化议事协调机构运转实效。

  (2)部分报厅工作材料内容模板化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结合中心工作实际撰写工作材料,中心纪委向驻厅纪检监察组报送2024年“中秋国庆”期间纠“四风”树新风监督检查情况。

  4.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有缺漏”的问题。

  (1)采购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补充完善归档材料。梳理原采购过程资料,收集归档之前委托相关执法支队询比价过程的相关材料。二是加强采购制度学习。督促相关处室成员认真学习中心有关采购和培训费管理等制度,掌握采购程序及规范要求,坚决防止今后出现同样或类似问题。三是坚持做好举一反三。对相关处室所有的工作档案资料进行认真梳理,及时查缺补漏,确保工作资料收集归档的及时性和全面性。四是完善相关验收程序。根据内控制度要求,重新组织对相关公务车进行验收,相关处室按规定要求参与验收。五是组织修订采购制度。印发《中心采购管理办法(修订)》,进一步规范采购流程,强化采购程序管理,严格落实内控制度。

  (2)财经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经中心办公会审议,按规定申报2025年会议计划及预算。二是中心工会已收到省交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退回多收的1人餐费。三是中心工会预算期中调整编制增加相关会议预算,并经第一届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四是印发《福建省交通运输综合保障服务中心工会财务管理办法》《福建省交通运输综合保障中心分工会财务管理办法》,组织工作人员学习《福建省基层工会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在2024年中心工会预算期中调整时已按收支平衡原则编制,做到收支平衡,并经第一届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五是举办全省高速执法系统财务业务培训班,邀请省总工会、财政厅等专家到场授课培训,加强政策和制度学习,强化预算编制管理;组织开展财会政策下基层活动,对相关政策和制度进行宣贯,对发现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组织全省高速执法系统梳理、自查,举一反三。六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3)部分报销凭证不合规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对巡察期间发现的主要相关领导出差报销由其本人审批的单据,已由指定分管领导予以补签字审批并归档。二是针对此类问题,2024年8月组织人员对以往报销单据进行自查,杜绝此类问题发生。三是全面从严加强经费报销审核,严格执行《中心经费报销管理办法》,并对财务信息化系统进行完善和提升,实现主要领导出差,由系统自动派发至指定分管领导审批。四是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经费支出管理的通知》,组织全省高速执法系统开展自查。

  (4)工会活动费用开支和福利发放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明确经费收支预算。已行文各分工会批复2024年经费收支预算,已将9个高速执法分工会开支列入中心各分工会预算。二是加强相关规定学习。中心工会委员会组织召开会议,着重学习《福建省基层工会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工会活动经费开支和发放的有关规定。三是明确人员责任分工。研究制定工会工作人员责任分工,严格按上级行政和工会部门的活动部署归口办理落实,并按各自经费列支,避免工会活动与行政日常事项交叉。四是完善工会财务台账。已将相关生日慰问品签领单(含领取人签字)及生日慰问名单原件补充至工会财务凭证。五是规范发放福利。发放中秋、国庆慰问提货券时已按要求落实采购验收、签领等手续,并体现具体金。为进一步完善慰问品发放台账,中心工会根据工作实际制定采购验收入库单,详细记录物品入库时间、品名、规格、数量、价值、金额,由经办人、验收人、保管人、负责人进行签字确认,制定领用登记表,由领取人本人据实签收。

  (三)聚焦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

  1.关于“班子执行制度不够严实”的问题。

  (1)议事规则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学习《中心党委工作规则》,进一步全面掌握议事规则,确保相关事项严格按照规则提交党委会研究审议。二是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和2025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经党委会研究审议通过后报送省厅。

  (2)请示报告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举办党建人事业务培训班,组织中心及全省高速执法支队累计50名人员参加培训,进一步提升党务干部综合素质,了解掌握党建工作要求。二是组织相关部门学习《中心党委工作规则》,进一步熟悉掌握请示报告制度相关工作要求。三是中心党委全面工作总结和计划经党委会研究审议通过后向省厅党组报送。

  (3)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认真做好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工作,掌握民主生活会的工作要求,扎实开展会前意见征求工作,督促中心各处室各高速执法支队认真填写征求意见表并做好审核,确保填写准确。二是及时和省厅巡察组、巡察办做好请示汇报民主生活会方案,明确谈心谈话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环节,严格按照规范开展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2.关于“人才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干部选任有关规定执行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理论,深入学习依据性文件,通过人事工作培训班和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福建省党政领导干部任职管理办法》及省委相关规范性文件精神。二是立行立改,完成对中心成立以来干部选任工作试用期管理的自查,经自查,除巡察整改反馈的问题外,未发现其他干部任职试用期轮岗、任职免职等情形。三是举一反三,向各高速执法支队下发《关于开展干部任职试用期管理工作摸底排查的通知》,组织各支队对2023年以来新提任的科级干部试用期的任职情况开展自查整改。四是已分别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2)干部选任台账部分记录不够规范、完整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依托人事工作培训班和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福建省党政领导干部任职管理办法》及省委相关规范性文件精神。按照巡察组要求完成对干部选任全程纪实表和选任台账不完整的整改工作,全面排查中心成立以来干部选任工作台账,查漏补缺。同时举一反三,向各高速执法支队下发《关于开展干部选任台账规范化填写情况自查的通知》,对2023年以来新提任副科级干部选任工作台账,尤其是全程纪实表记录、廉政征求意见等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和整改,持续规范干部选任工作流程和台账。

  (3)干部日常管理制度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立行立改,依托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福建省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实施办法》以及省厅有关文件精神,提高因私出国(境)工作管理意识。二是及时修订制度规范,修订印发《中心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从制度上规范和强化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工作流程和要求。三是举一反三,印发《关于开展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工作摸底排查的通知》,组织各高速执法支队加强因私出国(境)日常管理自查。

  (4)编外人员管理存在缺陷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组织责任部门认真学习省委组织部《关于加强省、市直单位借调、编外聘用信息化服务外包运维人员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加强对信息化服务外包运维人员的监督管理。二是对信息化运维人员情况全面摸底,及时了解人员的政治面貌及相关情况,督促党员运维人员参加组织生活,做好日常管理工作。三是即知即改,于巡察当月已将相关借用及劳务派遣人员纳入日常考勤管理,并加强日常考勤管理,不定期开展抽查检查与情况通报。四是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印发《中心日常考勤管理办法》。

  3.关于“抓党建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

  (1)组织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警示教育。组织机关各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通报巡察指出的交流研讨材料雷同率高的案例并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提高党员思想认识,进一步认识严肃组织生活的重要性,同时要求当事人将重新撰写的心得体会提交至所在支部。二是加强举一反三。机关各党支部对支部党员交流研讨材料进行自查,经自查,未再发现巡察指出的问题。三是加强审核把关。机关各党支部在开展学习交流研讨前,党员干部发言材料均经党务干部、支部书记依次审核把关无误后再发言。四是对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责令检查和批评教育的处理。

  (2)党建工作缺乏计划性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印发党建工作计划。机关各党支部根据省厅、中心2024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印发支部党建工作计划。二是加强相关规定学习。机关各党支部将厅直机关党委编印的《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操作手册(试行)》和年度达标创星验收标准纳入主题党日活动集中学习内容,确保支部全体党员全面准确地掌握各项党建工作要求。三是提升党建工作能力。举办党建业务培训班,组织机关各党支部党务工作者参加。同时选派机关各党支部党务干部参加省厅举办的厅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暨党务干部党建业务培训班。

  (3)党小组学习记录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中心机关各党支部选派党务干事参加中心举办的全省高速执法队伍“强化党建引领助力交通强省”党建人事业务培训班以及省厅举办的厅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暨党务干部党建业务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党建工作能力,规范会议记录。二是机关各党支部在主题党日活动中向全体党员通报学习记录不规范的案例,并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规定,不断提高党员思想认识,让党员干部引以为戒。

  (4)党务干部业务素质有待提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举办党建人事业务培训班,组织中心及全省高速执法支队累计50名人员参加培训,进一步提升党务干部综合素质,增强党建工作成效。二是严格落实党委会纪要会签制度,党委会会议纪要由记录人草拟,党群工作处负责人审核后,送班子成员会签,班子成员在会签会议纪要时均认真审阅,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党委书记亲自把关后签发。

  (四)落实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交叉检查问题整改质效有待提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组织相关业务部门联合到泉州市开展督促、指导推进项目建设,并进行平台部署条件核查。二是于2024年第三季度完成市级治超平台部署。三是建成点位已接入市级治超平台联网试运行。

  2.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交叉检查成果运用不够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针对本轮巡察发现的制度短板问题,相关处室已逐一对相关制度进行修订。二是各处室举一反三,对牵头出台的制度进行全面梳理、修订,累计修订和制定30项制度。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无。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 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7078765;通信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东水路18号交通综合大楼东楼2215室;电子邮箱dqgzc2215@163.com

 

                                                                                   中共福建省交通运输综合保障服务中心委员会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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