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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执法强宣传,整治“抛洒滴漏”——福建省交通运输综合保障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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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执法强宣传,整治“抛洒滴漏”
时间: 2025-03-25    浏览量:136

  为进一步规范运输市场秩序,遏制货运车辆抛洒滴漏等违法违规行为,泉州、南平、厦门高速执法支队严格执法、入企宣传,切实消除道路运输安全隐患。

  联合执法,专项整治“抛洒滴漏”

  泉州高速执法支队一大队联合南安市乐峰镇派出所、综合执法大队、交通执法中队等多部门在甬莞高速乐峰收费站出口开展货运车辆“抛洒滴漏”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中,执法人员采取固定检查与动态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过往货车进行全面排查。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一辆运载砖头的货车未按照规定进行捆绑,存在安全隐患。经调查取证,该车驾驶员承认其违法行为。

  随后,执法人员协助其重新做好防护措施,确保规范装载,及时消除路面安全隐患,并按照规定作出行政处罚。此外,执法人员还开展现场普法,向往来的司乘普及《福建省治理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等法规,强调“抛洒滴漏”对道路安全、环境卫生的危害,引导从业者规范运输行为。

  入企走访,强宣传抓源头

  南平高速执法支队二大队深入走访矿山源头企业福能三爱富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以及福建富浦运输有限公司,开展“滴撒漏”专项走访宣传。

  

  在座谈会上,执法人员化身“宣讲员”,结合实际案例,对《福建省治理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解读,清晰地向企业阐释了车辆违法超限超载的认定标准,着重强调了货运“滴撒漏”对道路安全、环境造成的严重危害,以及企业和责任人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

  

  此外,执法人员特别要求企业务必规范货运装载操作流程,严格做好货物的防护遮盖措施,从源头上杜绝安全隐患。企业负责人郑重表态,将持续严格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不断强化车辆管理,坚决杜绝各类道路运输安全隐患。

  边执法边宣传,严查“抛洒滴漏”

  3月23日上午11时17分,厦门高速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翔安收费站开展执法检查期间,发现一辆重型自卸货车运载了一车建筑用的金属钢管,计划从泉州南安运到翔安某工地。车辆上数米长的钢管摇摇晃晃,超出了栏板高度,未做有效防护。

  

  本着谁执法谁普法理念,执法人员对驾驶员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关于“抛洒滴漏”违法行为的危害与后果,并让驾驶员自己动手拉钢管,亲身感受货物可能掉落的风险,强化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引导他在今后运输中务必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随后,执法人员督促驾驶员颜某使用绳子、铁丝、篷布等对钢管进行捆绑加固,切实防止掉落风险,并责令其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

  (泉州高速执法支队 郑巧婉、王松鹏,南平高速执法支队 任莹、王光华,厦门高速执法支队 赖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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