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就办公楼消防安防设施维保服务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人:福建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二)项目名称:消防安防设施维保服务
(三)项目地点:台江区交通路19号大院、红庆里15座相关消防设施
(四)采购需求情况
1.详见福建省公路中心办公楼消防安防设施维保服务要求。
2.项目控制总价49100元。
3.参选商所报价格需包含税费等相关所有费用,我中心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4.参选商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及安装施工均符合采购要求,如有必要采购人可请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供应商需支付相应检测费用。
(五)支付方式:付款方式为全年维保工作结束无违约情况后付清当年维保款;供应商需提供正式发票,经采购人审核无误后支付。
二、供应商报价需提交资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资质要求:
(1)消防维保服务及设施故障整改需同时具备二星级及以上服务水平(需提供“福建消防”微信公众号的技术服务信息平台查询结果)、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需提供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结果);
(2)安防监控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一级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一级资质(需提供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结果)。
不符合资质要求将被拒绝参选。
3、★代表供应商参选活动的供应商代表人授权书、身份证件(如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登记经营者参加比选活动,则无需提供授权书)。
4、★在采购方出现应急情况报修时,快速响应方式(例如分支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等)。
5、★供应商需携带第2点资质要求中的相关材料,于2025年8月27日上午9-11时至项目地点进行资质预审及现场勘察。如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勘察,所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6、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密封,所有包装封皮上均应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不得分包。
三、参选方式
本次比选在福建省公路中心网站 (http://jtyst.fujian.gov.cn/fjgl)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四、响应时间、地点
1、地点:参选供应商携带上述材料1份至福州市台江区交通路19号办公楼一楼105室。
2、时间:2025年8月28日16:00之前。
3、联系人:黄先生 13705999055。
五、成交方式
本项目采用先征集供应商,经由采购人采购小组进行甄选和比对后,向其中3家符合项目要求的候选供应商询价。
六、成交单位确认
本项目采用先征集供应商,经采购人询价小组按要求筛选后,对入围的3家供应商进行询价采购。询价小组对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审查,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成交供应商无法履行投标承诺,则按各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