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市促进航运业发展奖励办法(2026-2028)》已通过市政府会议研究,于2026年1月23日正式印发实施。随着该扶持政策的落地实施,福州市航运业发展将掀开新的篇章。
该扶持政策既延续了原政策的奖励标准和奖励范围,又从三个方面进行了调整。一是提高集装箱船舶奖励标准,为有效调整福州市以散货船为主的运力结构,引入周转效率更高的集装箱船舶,将新建集装箱船舶奖励标准由120元/载重吨提高到150元/载重吨,购买集装箱船舶奖励标准由90元/载重吨提高到120元/载重吨;二是提高内河新能源客船奖励标准,为进一步加快“绿色闽江”“电动闽江”建设步伐,助力内河客运企业低碳转型,鼓励我市“闽江游”交旅融合特色品牌持续做大做强,将新建内河新能源客船奖励标准由1000元/客位提高到3000元/客位;三是删除购买船舶船龄10年至15年奖励条款,从船龄角度改善我市运力结构,鼓励航运企业建“新”、买“新”,集中资金补助“新”运力,不再对船龄10年以上船舶进行奖励。
新扶持政策的出台是福州市航运业做大做强的新起点。下一步,交通运输部门将加大新政策的宣贯力度,鼓励和支持更多企业与船舶落户福州,助力福州市“向海图强”迈上新台阶。(作者:李树松,闽港新) |